四川出台18条政策举措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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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18条政策措施,通过贴息、担保和奖补等方式,在消费、生产、流通等领域提振经济。政策包括消费券、企业补贴和产业激励,旨在巩固经济回升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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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回升

  新华社成都10月31日电(记者胡旭)10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针对消费、生产、流通、提振预期等重点领域提出18条具体举措,综合运用贴息、担保、奖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消费提振方面,四川将从实施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放“蜀里安逸”消费券、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实施二手车销售奖励等5个方向发力。如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举办“消费+”多元融合消费促进活动,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符合条件的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省级财政按其消费促进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在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政策主要聚焦实施地方法人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奖补、银行机构养老再贷款奖补、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补贴、科技创新债券担保分险支持补贴等。如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四川省非金融企业(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通过新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进行融资的,省级财政按40万元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首次发行的,补贴标准提高到80万元。

  在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四川将实施工业项目竣工达产激励、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以及支持培育新业态消费经营主体。如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省级财政按不超过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1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500万元激励。

  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政策包括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及“转企升规”激励等。如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或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并首次达到规模的服务业企业,省级财政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金额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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