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网传某医院要求「各科室指派 1 名 40 岁以下的男医生兼职保安」,这违法劳动法吗?

刷到一个图片是网友分享的一则医院通知,说为增加安保人数,同时节约用人成本,要求各科室指派 40 岁以下的男医生兼职安保人员 这什么操作? 抛开各种其它方面,这个行为难道不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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