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丽君:美高院裁决不影响台湾最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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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台湾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表示,美国最高法院对特朗普关税的裁决不影响台湾的最优惠待遇,包括232关税优惠和产业优惠。台湾与美国签署的对等贸易协定将巩固谈判成果,确保产业优势。

台湾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说,美国最高法院对特朗普政府关税的裁决,不影响台湾的最优惠待遇。

美国最高法院上星期五(2月20日)裁定,特朗普政府对全球贸易伙伴实施的对等关税政策违宪,特朗普随即宣布10%新关税;不到24小时后,特朗普在上星期六(21日)再宣布将税率上调至法律允许的15%上限,并立即生效。

台湾2月12日在华盛顿与美国签署对等贸易协定,获得对等关税15%不叠加及232关税最优惠目标,同时承诺至2029年对美采购848亿美元(1074亿新元),还将取消包括牛肉、乳制品关税,以及美规车进口数量限制等。尽管美方同意以刊载公报方式让降税先行生效,但协定后续还须经台湾立法院审议。

综合台湾《联合报》《自由时报》报道,郑丽君星期二(24日)在记者会上说,美高院的裁决不涉及232条款,台湾与美国洽签的投资谅解备忘录(MOU)已经取得的232关税优惠待遇、“最惠国”待遇不变,包括汽车零组件、木材家具和航空零组件等相关优惠待遇也不变;尤其未来将公布的半导体及衍生品等产业,也已预先取得了“最惠国”待遇。

郑丽君指出,美方现在先以122条款对全球课征15%叠加“最惠国”税率,作为过渡措施,之后将由301条款或其他法律途径取代。台湾跟美国已签署的对等贸易协定,是一个有利基础,“我们要努力巩固这个谈判结果,并在未来变动中确保产业取得相对优势与最佳待遇”。

对于何时将台美对等贸易协定送交立法院审议,郑丽君说,政府近期将争取与美方联系沟通,待美方内部研议明朗化,并给予台方充分说明后,会尽速送交立法院审议,并提出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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