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驳回泛民主派初选案12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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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诉庭驳回泛民主派初选案12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刑期从四年五个月至七年九个月不等。案件涉及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是香港国安法下最大规模案件之一。
香港上诉庭星期一(2月23日)驳回泛民主派初选案其中12人的上诉。
综合香港《明报》《星岛日报》等报道,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去年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后,押后至星期一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院)宣布判决,最终驳回上述人员上诉,维持原判。
12名被告杨雪盈、黄碧云、邹家成、余慧明、何桂蓝、林卓廷、吴政亨、郑达鸿、何启明、陈志全、梁国雄和黄子悦经审讯后被定罪,判处四年五个月至七年九个月不等刑期。
其中黄子悦只就刑期提出上诉,何桂蓝只就定罪上诉,其他被告均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
香港律政司对脱罪律师刘伟聪的上诉也宣告失败。
逾百名公众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外排队轮候旁听席,排队等候者需向在场戒备的警方登记。警方在现场严密布防,在周围拉起橙带警戒线及架起铁马,部分警员穿上防刺背心。
入场旁听人员包括此案脱罪被告李予信、刑满获释被告岑子杰、岑敖晖、梁晃维、冯达浚和王百羽,以及多名外国驻港领事代表。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也到场列席。
刘伟聪在开庭前提早一个半小时到场,他一脸轻松地向记者区挥手微笑,称“多谢关心”。他在警员包围及带领下进入法院,有记者跟前拍摄时被警员挡下。
香港泛民主派在2020年举办初选时,被指曾协议若民主派能取得过半议席,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以瘫痪政府。
有47人因涉组织或参与初选,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5人被裁定罪成并获刑四年两个月至10年。泛民主派初选案被称为“35+初选”案,是香港至今涉及人员最多的国安法案件。
其中12名被告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律政司也就香港律师刘伟聪脱罪提出上诉。刘伟聪是“35+初选”案中,被判无罪的其中两人之一。香港高院上诉庭去年听取陈词后,押后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