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再不副署三法案 在野批毁宪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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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台湾行政院第三次不副署法案,涉及《党产条例》等三法修正,在野党批评此举破坏宪政秩序。行政院称此举为守护法治,但引发对权力分立和民主原则的担忧。

继去年12月和今年2月之后,台湾行政院星期三(3月4日)再不副署三个修正法案,在野党批此举毁宪乱政。

综合台湾《中国时报》《联合报》报道,台湾行政院长卓荣泰去年12月首度针对财划法修正条文不予副署,今年2月再对眷改条例采取相同救济手段,加上星期三的《党产条例》、《卫星广播电视法》与《立法院组织法》三个修正法案,这已是卓揆第三度、共计五法不予副署。

台湾立法院今年1月30日三读修正《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将救国团排除于党产条例适用范围;同时修正《立法院组织法》,明定立法院应每年以公务预算编列立法委员补助费用;以及修正《卫星广播电视法》,规定新闻台换照申请以准予换照为原则,废照或不予换照的行政诉讼终结前,原频道可继续营运。

台湾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指出,《党产条例》修法推翻司法院大法官已做成的合宪解释、试图为特定个案解套。《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法无视频位资源的稀缺性,对于新闻频道创造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侵害通讯传播自由,更违反宪法权力分立、信赖保护、诚实信用及平等原则。至于《立法院组织法》修法,可能让现行《刑法》制裁体系出现漏洞,未来诈领助理费更难受到贪污罪制裁。

李慧芝强调,行政院尊重立法院职权,但当修法已严重悖离宪政秩序与民主原则时,行政院作为宪政机关,本于宪法有责任把关,这次不副署,正是为了守护宪政制度;守住法治,也守住人民的权利。

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林沛祥说,行政院长依法负有副署与公布法律的宪政义务,卓揆此举形同主动违法,也是选择性执行法律。先例一开,对台湾宪政秩序将造成长远且严重的伤害,因此呼吁行政院悬崖勒马。

民众党立院党团总召陈清龙则说,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律,总统赖清德、阁揆卓荣泰不高兴就可以不公布、不副署,如此独大的行政权,不仅架空立法权,更取代司法权,台湾引以为傲的民主法治,正一点一滴被毁宪乱政的独裁者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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