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丽君:面对美国关税新情势 有信心确保台湾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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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表示,面对美国关税政策变化,政府有信心通过积极沟通确保台湾及产业最大利益。她强调台湾已取得多项优惠待遇,并将持续谈判以维持竞争力。
台湾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星期六(2月21日)表示,面对关税新情势,有信心持续确保台湾及产业最大利益。她强调,台湾的韧性来自于总能化挑战为机会,面对情势变化,政府将在既有基础上,积极与美国联系沟通,为台湾确保最大利益,为产业争取最佳待遇,让台湾竞争力在变局中更加茁壮。
美国最高法院星期五(2月20日)裁定大规模对等关税政策无效后,总统特朗普迅速签署行政令,宣布计划重新实施相关关税,向全球贸易伙伴征收10%关税取而代之,隔天再宣布将税率上调至法律允许的15%上限。
此前,美台双方在美东时间2月12日于华盛顿完成《对等贸易协定》的签署。台湾成功获得对等关税15%不叠加及232关税最优惠目标,同时承诺至2029年对美采购848亿美元(1073.6亿新元),取消牛肉、乳制品关税等。尽管美方同意以刊载公报方式让降税先行生效,但协定后续还须经台湾立法院审议。
郑丽君星期六深夜在脸书发文指出,全球经贸秩序过去24小时又迎来了新的变化,许多关心台湾产业前景的民众,特别是与美国经贸往来密切的企业,心中也一定有所牵挂。
她强调,台湾面对谈判的最大挑战,来自台湾在2024年为美国第六大逆差贸易伙伴,2025年逆差额更倍增至近1500亿美元(1899亿新元),成为第四大逆差国,谈判风险增加。尤其是占台湾输美金额76%的品项,属于232条款调查的范围,必须与对等关税一并谈判。
郑丽君续称,随着主要竞争国达成协议,以及产业界的殷切期盼,台湾必须持续推进谈判,为各项产业争取最佳待遇。
星期五裁决第一时间公布后,郑丽君表示,她和经贸谈判办公室及相关部会进行了密集盘整情势,包括美国司法部门的裁决,尤其是美国行政部门随即改为采用《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征收10%暂时性关税的行政命令,以及白宫后续可能引用的其他法律条款。
郑丽君表示,星期六稍早,她已向行政院长卓荣泰报告最新情况。卓荣泰特别指示,面对美国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变动期间,政府必须持续作为产业最坚实的靠山,不让企业在国际变局中受到冲击,更要确保台湾持续领先的国际竞争力。
郑丽君指出,根据特朗普政府最新公布的行政命令,美国政府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规定,对进口至美国的货品、在最惠国待遇税率之上暂时加征10%关税,以取代目前的对等关税,为期150天。
与此同时,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也发声明指出,美国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启动对各国的贸易调查,未来可能将依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加征关税。
郑丽君表示,上述意味着台湾及各国后续仍需密切关注美国政府的关税政策动态,除了122条款及301条款,或依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232条款增加调查项目,甚至《1930年关税法》338条款等法律途径,都应该密切关注。
她说,历经过去10个月,台湾经过谈判已取得多项优惠待遇。面对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政府的态度非常清楚,就是无论美国关税政策如何变动,为产业确保最佳待遇,维持台湾竞争优势,仍是唯一的目标。
因此,对于已签署的对等贸易协定,台湾团队会审慎评估后续发展,与美国政府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一切以确保国家及产业最大利益为目标,并适时向台湾民众说明。
另一方面,郑丽君也表示,2024年占台湾输美金额76%的项目,属于适用232条款已调查或正在调查的范围,对台湾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经过前阶段的谈判,台美已签署《台美投资合作MOU(合作备忘录)》,谈判团队已达成232条款各项关税最惠国待遇的目标,不受此次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影响。
郑丽君预期,这有益于降低相关产业冲击,减缓未来可能的半导体及其衍生品相关关税,对高科技产业供应链带来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