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一在职教师报考其他单位被开除 引教师不能跳槽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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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海南三亚一民办中学教师因未经批准报考其他单位被开除,引发教师跳槽争议。教育局已介入,事件正通过劳动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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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跳槽争议民办学校劳动仲裁三亚教育局劳动合同

海南三亚一名民办中学教师因报名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学校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引发网民关于教师是否不能跳槽的争议。三亚教育局回应称,已介入关注。

据央视新闻,三亚市教育局星期三(2月25日)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有媒体报道三亚市某民办学校,一在职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报考其他单位被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引发关注。

通报称,经核查,目前该争议已经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事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三亚市教育局表示将全程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依法依规督导涉事双方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妥善解决,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据《现代快报》,通报中提到的某民办学校为三亚中学。被开除的教师因“在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报名了其他单位的招聘并参加考试”,被校方认定违反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决定予以开除处分。

三亚教育局工作人员对《现代快报》表示,该教师于2025年7月入职三亚中学,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被校方开除后,对方已经申请劳动仲裁。

据悉,该教师和三亚中学的劳动已写明,合同期限内未经单位允许,不能去报考其他单位。三亚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这样的约定合理与否,要等劳动部门去裁决。

工作人员也表示,三亚中学属于民办学校,由于教师流动性比较大,校方为了方便管理,才有这样的规定。

不少网民批评这不是教师合同,而是“卖身契”,一般企业都能“骑驴找马”,但民办学校不属于体制内,也要遵守这么严格的规定,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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